法制晚報訊(記者 洪雪)認為醫生誤診導致自己左乳被切除,劉女士將醫生趙某和北京健安利康醫院告上法院,索賠30萬餘元。今日上午,二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。
  上午10點半庭審開始,劉女士稱,她曾在西城法院起訴,雙方達成調解後她撤訴了。但撤訴後發生了新情況,經北京市藥監局調查,認定趙某和醫院給她服用的藥品屬於假藥,據此她再次起訴索賠。
  44歲的劉女士訴稱,2006年4月,自己因乳房不適找趙某就診,趙某開了藥品,並承諾治愈。2006年12月,趙某應聘到北京市崇文區醫學會健安利康醫院行醫。此後,趙某為劉女士開具健安利康醫院生產的乳通資生膠囊、鬱金乳癖丸、紫金還榮丹。
  劉女士服藥一年多後疼痛加劇,找趙某詢問,趙某要求她繼續服藥。劉女士又服藥三年後,乳房疼痛難忍,趙某要求她再堅持用藥一年,並承諾一年後能治愈。
  2010年8月,劉居士卧床不起,服藥就吐。同年10月,她到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就診,被診斷為乳腺纖維腺瘤。劉女士認為,被告的誤診使她錯過了最佳治療時期,不得不將左乳切除。故請求判令趙某及北京健安利康醫院連帶賠償30萬餘元。
  東城法院認為,雙方曾在西城法院達成調解,醫療糾紛在此前訴訟中已解決完畢。東城法院裁定,本著一事不再理的原則,駁回劉女士起訴。劉某女士上訴至二中院。
  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。
(原標題:吃了三年藥 乳痛成腺瘤 認為給自己服用假藥致病情延誤 狀告醫生醫院)
(編輯:SN11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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