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住西安太華路社區的靳先生遇到了件棘手的事兒——母親生前存在銀行的480元,不取可惜,要取就得先花1000元。原來,當靳先生拿著存摺去西安銀行取款時,被告知需要其他5個兄弟姐妹先進行《放棄繼承權聲明書》的公證。經咨詢,公證費得花1000元。最終,靳先生通過與兄妹商量決定放棄取出這筆存款。(5月5日《華商報》)
氣憤 用制度來難為人
Kent:這麼小的金額還要公證,是用制度難為人。
隆風:這筆私人的錢取不出來了,難道就成了銀行的合法占有?
浩浩海風:要麼銀行得利,要麼公證處得利,財產的擁有者卻被坑了!
新浪北京網友:幾個兄弟姐妹出示身份證簽字說明為何不可?非得公證?這是霸王條款!
小鳥wyyz:老百姓不懂那麼多條款,他們是被服務的對象,他們要的是服務質量!
理解 按法規辦事沒錯
李彥律師:銀行為了規避法律風險,普通公眾法律意識不強。
jfcat518:制度就是制度,跟金額大小沒有關係,要是480萬元怎麼辦?
點點的屁股:有些制度是不能通融的。萬一把錢取走了,其他兄弟姐妹過來鬧怎麼辦?
roket:對遺產處置,走正常的法律程序有什麼錯?哪怕是一塊錢,銀行也只能按照法律規定辦事。
調侃 欠銀行的就好辦
無淚痕:存錢雖易,取出不易,且存且無奈。
內蒙情懷:等於通知了銀行,銀行內部人員會替你取的!
yd2a0l2:孩子,誰要阻止你取這錢,我和你爹就把他帶走!
壇邊遛彎:要是倒過來,靳先生的母親欠銀行480元,那事情辦起來也許就沒有這麼複雜了。
分析 不取便宜了銀行
墨水墨墨黑:重點在於公證費為什麼這麼高!
潑墨:要麼花1000元取出來,要麼捐出去,但是放銀行不合適。
傲毛:都是推責任的舉動,公證能公證些什麼事,還不是根據當事人提供的東西蓋個章?
宋曉陽:雖然錢不取出來,但是留在銀行,也是變相地便宜了銀行,類似的“死錢”如何發揮其公益作用,值得思考。
建議 應研究簡化方式
獃頭獃腦旗:取錢,損失520元。不取錢,損失480元。建議:取錢。不能慣銀行的毛病!
以德扶人:拿著自己的身份證和母親的身份證去申請密碼遺失,一個星期後,憑新密碼取現不就行啦!
容縣往魚:銀行應設置一個限度(比如2000元以內),在限度內只要所有繼承人集體簽名同意即可提取,這樣或許更以人為本。
bg999:銀行服務變成管制,導致簡單事情複雜化,應當研究簡化方式。例如,讓取款人出個保證,一年內無人主張權利自動解除。
·專題整理 小正(感謝新浪搜狐網友)·
小正 (原標題:取亡母480元需花千元公證:銀行挨罵冤嗎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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