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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新網麗水1月6日電 (見習記者 胡豐盛 通訊員 葉文興)江某在浙江麗水市區經營一家成人用品店,在明知無保健品銷售資質的情況下,她購進“硬漢”、“藏龍”等性保健品進行偷偷販賣,經查這些藥品含有毒有害物質。近日,麗水蓮都區法院為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七個月,並處罰金人民幣300元。查扣的涉案物品予以沒收。
  現年44歲的江某,是麗水龍泉人,初中文化,2012年以來其在蓮都區經營性保健品店期間,為了賺錢,多次在店內銷售“硬漢”、“藏龍”、“炮王”、“Vigour”等性保健品。
  2013年9月5日,麗水市蓮都區公安局蓮都分局、麗水市工商局蓮都分局、麗水市藥監局工作人員對江某經營的店鋪進行聯合檢查時,依法扣押了“硬漢”、“藏龍”、“炮王”、“Vigour”等15種共計1875顆性保健品。經麗水市藥品檢驗所檢驗,扣押的“硬漢”、“藏龍”、“炮王”、“Vigour”等15種性保健品含有西地那非。
  經麗水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鑒定,西地那非為非食品原料,使用不當,將對人體造成危害,上述性保健品為有毒、有害食品。
  法院審理認為:被告人江某為了謀取非法利益,銷售摻有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,其行為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,綜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、認罪態度和悔罪表現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(完)  (原標題:售有毒有害藥品 浙江一成人用品女店主被判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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